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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胶质瘤的随访及复发治疗

栏目:神外前沿|发布时间:2022-04-29 12:37:45 |阅读: |恶性胶质瘤的随访及复发治疗

  恶性胶质瘤的随访及复发治疗

  1.随访内容。

  强烈建议定期复查患者的基本临床情况,定期复查患者的基本临床情况:主要包括全身基本情况和神经系统症状、体征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影像学复查(MRI)。MRI平扫(T1.T2或FLAIR.DWI)和T1增强扫描是评估肿瘤控制的优选,除非有禁忌证(一级证据)。MRS。MRI.PET/CT可以帮助区分放射性坏死和肿瘤进展(二级证据)。RANO标准是判断病变是否复发或假性进展的影像学标准。

  2.随访时间间隔。

  成人低级胶质瘤应每3-6个月随访一次,持续5年;每年至少随访一次(三级证据)。

  高级胶质瘤放疗后2-6周随访一次,每1-3个月随访一次,持续2-3年,随访间隔可适当延长(三级证据)。

  成人颅内室管膜瘤应每3-4个月随访一次,持续一年;每4-6个月一次,持续2年;然后每6-12个月一次。

  3.复发治疗。

恶性胶质瘤的随访及复发治疗

恶性胶质瘤的随访及复发治疗

  3.1复发的定义:

  指治疗后残留病灶增多(原残留病灶)或新病灶(原无残留病灶)、临床症状加重和/或新症状和体征(Houetal.2006、Butowskietal.2008)。

  治疗3.2复发胶质瘤。

  决策:疾病复发时,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一般情况、初始治疗方法和对初始治疗的反应、复发到诊断时间、复发特征(局灶或弥漫性复发)等综合因素确定。

  局灶复发:建议再次手术切除。对于不能进行手术切除或手术风险较大的患者,可以重复放疗(如果之前接受过放疗的患者要小心,见后)和/或化疗。

  弥漫性或多灶性复发:化疗和/或研究性治疗,包括分子靶向治疗。对于一般情况较差,不能接受进一步抗肿瘤治疗的复发患者,建议晚期患者给予对症支持。

  再手术原则:在较大限度保护脑功能的前提下,较大限度地切除肿瘤;为了达到足够的颅内减压,可以考虑去骨瓣减压。

  3.3放疗

  目前,高级胶质瘤复发再放疗缺乏前瞻性研究结果。

  一次治疗无放疗者,建议给予普通外放疗;

  一次治疗接受放疗,但距离放疗2年以上,或复发性病变可建议在原放射野外进行放疗。较好选择三维适型和/或强化放疗。

  3.4化疗

  对于一开始治疗中未进行化疗的复发性高级胶质瘤患者,可采用TMZ同步放化疗和辅助化疗方案(STUPP方案)(一级证据)

  放射治疗和TMZ治疗失败后,没有公认的合适化疗方案。如果是高级复发性脑胶质瘤,强烈建议接受适当可行的临床试验。如果没有合适的临床试验,可以采用以下方案:(1)TMZ剂量密度方案(二级证据)(2)联合治疗方案(如PCV方案:铂类方案、TMZ类方案等。)(四级证据)(3)抗血管生成治疗:VEGF为目标的分子靶向药物贝伐珠单抗(三级证据,可)。大多数学者贝伐珠单抗与其他药物(CCNU.BCNU、TMZ.卡铂等)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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