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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电场治疗临床研究

栏目:神外前沿|发布时间:2022-01-05 17:42:37 |阅读: |肿瘤电场治疗

  肿瘤电场治疗,2003年,肿瘤治疗电场一次应用于临床试验(试验编号:EF-02),6例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肿瘤患者(包括1例胶质母细胞瘤患者),初步确认肿瘤治疗电场的可行性和顺利性,以及患者对肿瘤治疗电场的良好耐受性。

  2007年,Kirson对复发和新发胶质母细胞瘤进行了一期临床试验(试验编号:EF-07),分别纳入复发和新发胶质母细胞瘤患者10例。复发胶质母细胞瘤组肿瘤治疗电场为单一治疗措施(≥18h/d)。治疗280周后,患者平均无进展生存期为26.1周。总生存期为62.2周。与以往病例相比,

  该试验的良好结果是后续两个胶质母细胞瘤的三期临床试验(试验编号:EF-11.EF-14)。在复发胶质母细胞瘤的三期临床试验(试验编号:EF-11)中,237例复发胶质母细胞瘤患者随机分为肿瘤治疗电场(120例)和标准药物化疗组(117例),肿瘤治疗电场组仅进行肿瘤治疗电场治疗(≥20h/d),标准药物化疗组应根据临床医生的意见接受标准药物化疗方案。结果表明,肿瘤治疗电场组患者中位生存期为6.6个月,标准药物化疗组为6个月。

  随后,新发胶质母细胞瘤三期临床试验(试验编号:EF14)自2009年7月至2014年11月共纳入695例患者。随着2016年12月,结果显示,与单纯替唑胺化疗相比,替莫唑胺联合肿瘤治疗电场患者的总生存期(20.9个月到1.0个月,P.29d.01)和无进展生存期(6.7个月到4.0个月,P.01)明显延长;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皮炎和局部皮肤瘙痒,但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HRQol)组之间没有明显差异。研究后分析显示,在接受肿瘤治疗电场治疗的患者中,≥18h/d的265例患者的总生存期比8h/d的15例患者延长(2.6个月到19.1个月,P=0009),是>2h/h的患者。

  鉴于上述较好的临床试验结果,2013年将NCCN指南用于治疗复发胶质母细胞瘤;《中枢神经系统胶质瘤诊治指南(2015)》也将肿瘤治疗电场用于治疗有条件的复发胶质母细胞瘤;2015年,FDA进一步批准新发胶质母细胞瘤的治疗。由于肿瘤治疗电场可以在不缩短胶质母细胞瘤患者总生存期的情况下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2018年较新版NCCN指南将常规放射治疗+辅助替莫唑胺同步化疗+肿瘤治疗电场作为胶质母细胞瘤的一类;同时,《脑胶质瘤治疗规范》(2018年版)也,肿瘤治疗电场用于治疗新的胶质母细胞瘤(1级证据)和复发的高级胶质瘤(2B级证据)。然而,治疗方法的更新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肿瘤电场治疗,一些研究还表明,偏差的选择是肿瘤治疗电场治疗具有较高生存效益的原因,但预后因素(性别、年龄、KPS评分、肿瘤切除程度)没有显示明显的生存效益,因此肿瘤治疗电场治疗的合适性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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