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很多的椎管内肿瘤病人在手术治疗后都有这样的疑惑:同样是椎管内肿瘤切除,为何有些人要做内固定而有的不要呢?换言之,胸腰段椎管内肿瘤病人在哪种情况下要内固定,内固定有什么意义呢?
之前的科谱中早已详细介绍过,脊柱在人体中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保护椎管内走行的脊髓和神经;二是支撑人体,确定人体可以直立行走。针对椎管内肿瘤病人来讲,手术治疗切除位于椎管内或者横跨椎管的肿瘤时,需要打开脊柱上的骨头,骨头打开后,很容易受到损伤,这时就算可以将之放置回去,而脊柱稳定性较有可能因此受到影响。针对此类病人来讲,神外医生会选用内固定也就是在病人肿瘤切除的节段置入1个比较粗的钉棒,把胸段或者腰段的脊柱支撑起,以维持脊柱稳定性,这个支撑的操作就叫做内固定。
椎管内肿瘤病人也许会有疑问:为何有些人要做内固定而有的不要呢?首先,希望患者朋友熟悉一点:并非全部的椎管内肿瘤病人手术切除的情况下都要做内固定的!
椎管内肿瘤病人在下列几种情况多建议做内固定:一、肿瘤很长。针对“肿瘤很长”的理解是肿瘤涉及节段的超过3个脊柱节段就可以认为是“肿瘤很长”(知识普及:脊柱的节段。脊柱的节段是通过磁共振或者CT显示脊柱有一块一块的锥体,1个椎体是1个节段。)因此,当肿瘤的长度超出3个脊柱节段的情况下,需做内固定;二、哑铃状肿瘤。哑铃状肿瘤是指病人肿瘤形状较怪,有一部分肿瘤位于椎管外,一部分位于椎管内。针对此类病人来讲,手术治疗切除的情况下要将脊柱旁边的小关节打开,而小关节是负责人体支撑的重要结构,因此手术打开小关节会严重影响脊柱稳定性,这时,病人要做内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