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形细胞瘤治疗方法,通常以手术治疗为主。目前,星形细胞瘤的治疗方案仍有争议。由于肿瘤生长缓慢,患者出现症状前后的影像学可能长期无明显变化。因此,有作者认为,星形细胞瘤治疗的目的主要是好转患者的神经系统症状,长期无症状的患者可以进行3个月的影像检查和随访。有作者提出放疗或手术可以加重症状,有时不仅可以减缓肿瘤恶变的发生,还可能促进肿瘤恶变。
当患者出现明显的神经系统症状或影像学检查时,发现肿瘤明显增大,应治疗。手术是主要治疗方法,努力完全切除肿瘤。肿瘤切除范围越广,放疗效果越好,容易引起恶性变化的肿瘤细胞越少。
肿瘤往往从皮质表面向深白质生长。肿瘤在皮质部位往往有明确的界限,而深白质U纤维部位的肿瘤与正常组织的界限不明确。因此,当深肿瘤生长在丘脑、基底节、脑干等重要结构部位时,全切肿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神经功能损伤,只有大多数肿瘤可以被切除。
星形细胞瘤术后放射治疗仍有争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设计合理、完整的研究来提示术后放射治疗对患者预后的合适性。放射治疗还可能引起放射性不良反应。BudR或Ki-67阳性肿瘤免疫组化染色,或PET检查发现肿瘤中有高代谢区。建议放射治疗。
我们同意这样的观点:在放疗有研究结论之前,对于手术中没有完全切除肿瘤的患者,术后应进行放疗。肿瘤床的放射剂量应达到54Gy。部分患者在肿瘤活检后进行放疗也能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目前不建议对星形细胞瘤进行化疗。
位于大脑半球的肿瘤一般可以通过手术切除。如果位于非功能区域,可以和大脑叶片一起切除。如果肿瘤位于深处,可以进行部分切除和额外减压。视神经胶质瘤和三脑室肿瘤的手术应注意保护丘脑下部。浸润性实质性小脑星形细胞瘤的手术原理与大脑半球表面的浅部肿瘤一致。囊性小脑星形细胞瘤如果“肿瘤在囊内”,只要切除肿瘤结节,就可以达到根治的目的。脑干肿瘤可以通过显微技术切除,如果梗阻性脑积水无法解决,可以进行侧脑室腹腔分流术。一般实质性星形细胞合术后很难实现根治性切除。
毛细胞星形细胞瘤生长速度较慢。有作者认为肿瘤可以长期静止,有的甚至可以自然退缩。手术是主要治疗方法。手术切除的程度与预后直接相关。对于毛细胞星形细胞瘤,应尽量进行全切除手术,这是提高疗效、减少复发的根本措施。对于未完全切除的人,可以给予剂量的放疗,不提倡化学治疗。
对于前视路型肿瘤,由于手术或放疗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视力,导致失明,因此提出了多种治疗方案,如简单放疗;病灶活检后放疗;病灶活检后,只对交叉后生长的肿瘤进行放疗;病灶活检后,切除单侧视神经肿瘤;切除单侧视神经肿瘤,放疗其他病灶。
另一位作者强调,静止期肿瘤不需要任何治疗就可以长期随访。如果患者在短时间内进行性视力下降或影像学发现肿瘤增大,应考虑手术活检或切除。双侧视神经受累,肿瘤无法切除的,应同时进行视神经管减压。复发性肿瘤再次手术的,术后应进行放疗。
下丘脑型肿瘤由于手术容易出现脑血管痉挛、下丘脑损伤等严重并发症,全切肿瘤死亡率较高,只能部分切除或活检,术后放疗。小脑型或大脑型肿瘤应完全切除,包括切除肿瘤囊壁结节并释放囊液。未含瘤细胞的囊壁不应一起切除,以免影响神经功能。
良性星形细胞瘤术后实性残留肿瘤进行放疗,对延长生存期有的作用。对于大脑半球的肿瘤,单纯手术5年生存率为20%,术后放疗可达31.7%。
然而,一些学者对良性星形细胞瘤是否进行常规放疗仍然存在争议,这些细胞不能完全切除脑干和重要功能区域。有人认为放疗可以控制肿瘤的生长,提高生存率。此外,有人认为放疗不能减少残留肿瘤的体积,但它使肿瘤因低剂量照射而恶性转化,并对幼儿产生严重的放疗副作用,提倡即使有残留肿瘤也不进行放疗。
利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技术(X-刀、伽玛刀)可以使大剂量射线聚焦残留肿瘤靶点,在不损伤正常脑组织的情况下产生局灶性坏死。与常规外部照射相比,放疗副作用减少,治疗效果良好,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
对于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手术切除肿瘤是不可或缺的治疗方法之一,肿瘤应尽可能多地切除,甚至完全切除。有时肿瘤累及重要结构,被迫残留肿瘤。一般很难完全切除间脑肿瘤,除了那些生长良好、边界清晰的人。脑积水未解除的,应进行脑脊液分流。前视路型肿瘤一般只能进行活检或部分切除。
因为即使肉眼完全切除肿瘤,镜下仍然可以看到肿瘤对正常肿瘤周脑组织的渗透,所以全部患者术后都应该进行放疗和化疗。大脑半球肿瘤的放疗剂量应达到60Gy。亚硝脲是化疗药物中较合适的药物。常用的化疗方案包括洛莫司汀单独使用,或洛莫司汀与羟基脲、丙卡巴邈(甲基邈)和长春新碱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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