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诊断胶质母细胞瘤术后辅助放化疗指导。对于新诊断的胶质母细胞瘤,首选最大范围的安全切除肿瘤,组织标本行分子检测明确胶质瘤的分子特征,明确IDH1/2突变和MGMT启动子甲基化。
对于70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的患者,建议采用替莫唑胺同步放化疗。
具体如下:
术后4-6周开始辅助治疗,包括替莫唑胺同步放疗和辅助化疗。
同步阶段。
放疗采用分次外照射,目前采用适形调强放疗(周一至周五放疗,6、日休息,共42天)。
放疗第一天开始服用替莫唑胺(75mg/m2口服1/天),连续服用42天。
胶质母细胞瘤
辅助化疗阶段。
放疗后休息4周,辅助化疗第一周期150mg/m2口服1/天,共5天,休息23天。如果患者耐受性好,可以在第二周期开始时口服200mg/m21/天,共5天,休息23天。辅助治疗有六个周期。
同步期间每周检查血常规;辅助期间,第22天检查血常规。根据结果,是否进行抗血毒性治疗或调整替莫唑胺剂量。
如何吃替莫唑胺?
空腹吃,呕吐后不再补充。
具体参考如下:
服用止吐药,如昂丹司琼或托烷司琼片;
半小时后服用替莫唑胺(全吞);
一小时后再吃饭。
老年较大、生活条件较差的患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治疗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