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疗
放疗是一种利用电离辐射作用杀死肿瘤细胞或控制肿瘤细胞增殖的治疗手段,其可缓解高度恶性胶质瘤患者的临床症状,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是治疗高度恶性胶质瘤的重要辅助手段。高度恶性胶质瘤患者即使在显微镜下接受手术全切除治疗,肿瘤周围组织也会残存肿瘤细胞,因此术后需辅以放疗,杀灭肿瘤细胞。外照射为放疗的常规方法,高度恶性胶质瘤患者每日可接受2 Gy左右的照射剂量,每周5次,疗程为5~6周,总剂量不可超过60 Gy。
现阶段临床医师可利用立体定向照射技术治疗高度恶性胶质瘤,对于照射野予以计算机调控,确定照射野的三维形状与病变吻合,从而进行三维适形放疗,多野照射技术可保护肿瘤周围组织,提高照射剂量,较大限度地杀灭肿瘤细胞。彭世义和邬蒙对89例高度恶性脑胶质瘤患者进行外科手术治疗,其中43例患者采取手术全切除术,46例患者采取部分切除术,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切除程度和年龄是高度恶性胶质瘤患者总生存率的独自影响因素,切除程度和术后放疗是高度恶性胶质瘤患者无进展生存率的独自影响因素。切除程度越高,患者的预后越好,但2年总生存率均不超过45%。说明手术的治疗效果有限,而术后辅以放疗可提高患者的无进展生存率。
2化疗
手术治疗和放疗在部分高度恶性胶质瘤的治疗中取得了成效,但部分患者仍会复发。辅助化疗可合适杀灭残留肿瘤细胞,提高高度恶性胶质瘤患者的生存率,是治疗高度恶性胶质瘤的重要补充手段。高度恶性胶质瘤与其他脏器肿瘤不同,血脑屏障的存在导致非脂溶性化疗药物无法轻易地进入患者脑内,因而在化疗前需适当应用可开放血脑屏障的药物,从而增加患者的局部血流量及肿瘤组织中化疗药物的灌注量,确定化疗效果,其中甘露醇的应用范围较广。
目前,临床上开始使用超选择性插管化疗技术,该技术不仅能较大限度地增加化疗药物在局部肿瘤区域的浓度,还能避免药物在正常组织部位的聚集,减轻化疗导致的不良反应,提高顺利性。同时,超选择技术可避开患者的眼动脉,避免视网膜受损,但关于其疗效至今仍无统一结论。
高度恶性胶质瘤具有局部浸润生长、边界不清晰、易在原发肿瘤边缘2 cm范围内复发等特点,因而瘤腔内化疗技术逐渐发展,其可提高化疗药物在瘤腔内的浓度,延长药物与肿瘤组织的接触时间,同时不必考虑药物是脂溶性或水溶性,且不良反应更小。此外,在高度恶性胶质瘤化疗期间使用缓释技术,以多聚体缓解剂促使药物恒速、缓慢而持续地释放,可进一步提高瘤腔内的化疗效果。
对68例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进行手术切除治疗,其中32例患者术后接受放疗联合替莫唑胺化疗(联合治疗组),36例患者术后接受单纯放疗(单纯放疗组)。结果显示,联合治疗组患者的合适率为90.63%,高于单纯放疗组的61.1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联合治疗组患者骨髓控制、消化道反应、急性脑水肿的发生率分别为59.37%、43.75%和12.50%,与单纯放疗组的58.33%、41.67%和8.33%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术后放疗联合化疗可提高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的治疗效果,且不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